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由纪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参与,对我校“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查找及认定,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近期,纪委办公室将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制定的防控措施汇编成《陕西师范大学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表》。请相关单位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来纪委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23室)领取《陕西师范大学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表》(需领取的单位名单附后)。
纪委要求:1.相关单位要对照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相关单位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本单位2016年工作计划,纪委将于2016年年底前对该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
纪委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各部门(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