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近日,教育部纪检组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驻教纪〔2015〕3号),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及开学前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提出了纪律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真正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学校纪委再次重申“两节”期间纪律要求:
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执行“五严禁”:
1.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2.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5.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二、广大教师严格遵守 “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提高认识、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1.做好宣传。各单位在“双节”前夕,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本单位师生员工传达通知要求,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师德规范。
2.及时提醒。各单位要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早发现、早制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广大教职员工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等有偿辅导补习活动等不正之风。
3.带头执行。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起好表率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组织和师生的监督。
4.监督检查。学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师生员工反映的违反规定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监督举报邮箱:jiwsh@snnu.edu.cn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附件:
教育部纪检组《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驻教纪〔2015〕3号
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各直属高校党委:
近期,中央纪委发出通知,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提出了纪律要求。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王岐山同志在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上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指示要求,盯住重要节点,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在节日期间和新学期开学前后严守纪律,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现通知如下。
一、严明党规党纪,严守纪律红线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切实抓好党员干部和教师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要明确纪律“红线”,严明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畅通监督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扭住不放、严查快处、绝不姑息,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社交网络、支付平台收受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具有隐蔽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拓展监督检查范围,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
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师要切实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践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假期旅游期间要坚决拒绝公款接待,坚决拒收礼金礼品,坚决不踏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守纪律讲规矩的排头兵,在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走在前作表率,不仅对自我高标准严要求,还要从严要求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展示作风优良的新气象,引领廉洁从政的新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各单位要对“两节”期间和开学前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总结,于10月8日前向驻部纪检组提交专题情况报告(联系人:驻部纪检组党风政风监督室宋永华,电话:010-66097316,邮箱:zlb@moe.edu.cn)。各单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请及时报告驻教育部纪检组。
中央纪委监察部中秋国庆纠正“四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www.ccdi.gov.cn/special/zqgqbgzq/
中央国家机关举报网站:zygjjg.12388.gov.cn
教育部举报电子邮箱:12391@moe.edu.cn
教育部举报电话:(010)66092315 66093315
驻教育部纪检组
教育部直属机关纪委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