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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6-02点击:

校内各单位:

端午将至,为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风教风学风,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政治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勤俭文明过节。各二级纪委要切实肩负起监督职责,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节日病”强化监督,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二、落实防疫要求,强化警示教育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学校关于端午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广大师生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各级党组织要持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陕西省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照案例进行自查,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守纪律规矩,清正廉洁过节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八条禁令”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节礼等;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执纪

学校纪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处,对不收敛不收手、情节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置。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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