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在高校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89号)要求,校党委决定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宣传,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纪律刻印在心、见之于行,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时间安排
2018年8月1日至9月10日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
四、活动形式
1.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电子版见秦风网)所列篇目为学习内容,重点围绕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邀请领导或专家学者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学习内容讲一次纪律教育课,引导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
3.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以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开展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严守纪律。
4.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对照提醒,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纪律,切实提高“以案促改”实效。
5.学校纪委将围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覆盖。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责任,带头参加活动。
二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各单位实际,将学习宣传活动融入假期和开学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的作用,做好暑假期间的学习安排,做到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要及时总结,强化宣传。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的情况,请于9月10日前报送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赵柯,联系电话:85310302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