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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03-28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反弹回潮,推进作风建设的持续性与常态化,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倡导文明祭奠。全校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搞任何形式的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二、严禁公车私用。相关单位要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应急、统一组织的祭奠英烈活动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车辆严格实行定点存放;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旅游、探亲访友以及迎来送往等各类活动。

三、严明财经纪律。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种私人祭奠用品,严禁借举办追思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和购物卡等,严禁借祭扫之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管理对象的钱物。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学校纪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师生员工反映的违反规定的问题,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特别是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

监督举报邮箱:jiwsh@snnu.edu.cn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