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即修正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004年第18号)同时废止,新“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我校每年承担多种国家教育考试,考试中也出现了一些教职工、学生违纪问题。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营造优良考风,促进学风建设,请各单位组织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