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是党委召开的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重要会议。此前,3月20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刚才,建祥同志代表学校纪委总结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对号认责,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觉悟,正确认识形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些新的理念、思路和举措。中纪委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等方面攥紧拳头打出去,形成了鲜明的工作特点。一是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上带下。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并决定从作风问题抓起。二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口,扶正祛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作风问题的战略性举措。选准目标、集中火力,深入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三是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四是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管住权力。中央纪委对巡视制度进行了改进,把重点放在“四个着力”: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这方面,广大干部群众给予了积极评价,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4日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指出的那样: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更为令人忧虑的是,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在反腐败问题上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提到社会上的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非常地深恶痛绝,可一接触到我们学校、所在单位部门,一些同事则又表现得十分宽容大度、讳莫如深;一提到查处腐败案件就认为学校和社会上比较程度轻多了,甚至认为学校的腐败问题根本就不值得一提;一提到强化监督就认为可能会影响这影响那,好像应该监督的只是党政机关和社会上的其他行业,是别人,高校不在这个之列,自己不在这个之列。我们确实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审视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态势,认真分析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老问题新情况,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那样,“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王立英同志在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的讲话中强调了教育部党组重点要抓的工作:
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高校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委(党组)、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学校,要实行“一案双查”。
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各高校要结合大学章程建设,明晰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任务,落实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强化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推进巡视工作创新。突出发现问题,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大巡视发现问题力度,注重“下沉一级”了解掌握情况。注重问题反馈,加大情况通报,强化信息公开,推动问题整改。
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加强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反“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党章和廉政准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党的纪律观念,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组织之外。
坚决纠正“四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跟踪督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执纪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重点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礼金礼券的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
坚决从严管理干部。完善监督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制度。
纠正违规招生问题。当前考试作弊、考生家长弄虚作假,招生领域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等问题严重冲击了教育公平,必须坚决纠正。
纠正教育行风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禁止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规定》、《建立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着力规范教师从业行为。深入开展学风建设教育和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学术造假。
纠正违规使用科研经费问题。严肃查处国家审计署移交的科研人员贪污挪用科研经费的案件,认真核查第一批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检查发现的57个重要问题线索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科研人员侵吞科研经费的问题。对37所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做好制度的衔接与配套,强化高校科研经费公共属性,强化项目承担高校法人职责,加强经费核算,促进规范管理。加强高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高校科技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纠正高校资产管理和投资经营中的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资产管理和对外投资经营监管,进一步理顺高校资产管理关系,防止改革进程中利用新旧体制转换侵吞国有资产、谋取私利。完善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考评指标体系。学校要认真履行出资人的管理职责,依法对投资效益进行考评,抓好风险防控。校办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要突出办案重点,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录取学生、选拔任用干部、使用科研经费等问题,严肃查办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对所有案件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坚持澄清事实、扶正祛邪,对来信来访举报问题已查实的,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对举报问题情况不实的,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通过核查事实树立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防微杜渐、治病救人,及时准确掌握干部、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进一步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防止屡查屡犯。要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
教育是国家民族千秋万代的基业,高校是立德树人的场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的廉洁关乎青年一代的核心素质,关乎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师范院校在这方面的作用就更大。发生在教育方面的消极腐败问题,社会关注度极高,百姓最难容忍,作为教育工作者千万不能去趟消极腐败这潭浑水,更不能陷入消极腐败的泥淖。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也必须从高等教育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既不要有与己无关的念头,也不要有糊涂犯傻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以及宣传、保密、人事、外事纪律等方面。加强纪律性,是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巩固反“四风”成果的重要保证。去年,也是在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我讲了加强党的政治纪律问题,今年,我想着重讲一下加强组织纪律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力量从哪里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讲得很清楚,“我们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使力量倍增”,“我们党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组织严密是重要保证”。习近平告诫全党,组织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袁贵仁同志在今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上将教育系统的纪律松弛现象概括为:有的党员干部目无组织纪律,自由散漫、我行我素、信口开河;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不合意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有的奉行好人主义,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等。我们全校有教工党员1800人,占职工总数的64%以上。处级干部中有党员252人,占处级干部总数的89%以上。这些问题在我们学校党员领导干部中有没有?存在程度如何?是不是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都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得到了洗礼和提高?我想请大家认真考虑考虑这些问题。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强化党性修养。组织纪律问题说到底还是党性问题。我们要从党性的高度去认识党的纪律性,强化党性修养,首先要站稳党的立场,遵守党的纪律,做到对党老实、赤胆忠心,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其次要树养正气,古人云“气正而斜不侵,气不正而邪生”,“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实践证明,正气存,则作风实;邪气盛,则人品差。第三要注意小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只要自己在政治上、原则上、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不犯错误,在生活小节上违一点规,打一下擦边球,算不了什么,也出不了什么大问题。可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党员就是因为在小事上放松自己,从而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所以,加强党性修养,不但要从大处着眼,也要从小处入手。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外不殊俗,内不失正。党员领导干部要具有起码的政治定力、工作定力、生活定力,一定不能轻易越过行为的底线、红线、警戒线,更不能去触动高压线。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制度、敬畏纪律,尤其切忌自我感觉良好、自我意识过强。
二是严格组织制度。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章和各项工作规定,严格遵守和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和全局、民主与集中这三种关系。坚持四个服从,对分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个人及配偶、子女工作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该向组织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遮遮掩掩、隐而不报。事实上,向组织及时报告了、报告清楚了,就会消除误解和传言,化解矛盾,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干部自身发展。今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组织部门将牵头会同有关方面,按照3 % ——5 %的比例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选择性报告、隐瞒不报的,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三是加强组织管理。领导干部要准确表达组织意图和个人意图,该集体研究的就要集体研究,该征求意见的就要征求意见,该以组织出面的就不能以个人名义出面,该以个人名义出面的就不能以组织名义出面。组织就是组织,个人就是个人,决不能把个人意见强加给组织,也决不能用个人决定代替组织决定,坚决纠正把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不把分管工作当作自己的领地、禁脔,要主动接受组织、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因为我们行使的是公权,是用来给师生员工服务的,要容得下不同意见,容得下尖锐批评。对下级特别是自己分管的部门一定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党内决不能搞小圈子,编关系网,更不能搞人身依附。
三、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少数人可以靠觉悟,多数人必须靠制度,权力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小平同志说过:“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不完善,必然为腐败滋生留下缝隙,甚至洞开门户。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我们学校已经形成了较好的、较为管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对促进学校发展起了积极的保障作用。然而,面对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新形势,面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学校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工作当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是:部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覆盖不全面,关键制度缺失;少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修订工作滞后,时效性不强;多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学校已明确将2014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各单位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为抓手,以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为突破点,紧紧围绕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在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基建工程、招标采购、招生录取、职称评定、科研经费和学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腐败现象、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党风廉政制度体系建设,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这也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和治理结构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人、完善工作程序、设定任务完成时间表,扎扎实实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尤其要尽快制定完善本单位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日常业务管理、重点监督与事务公开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可探索建立单位内部的奖励与惩戒制度。这样,我们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群”。
二是提高制度的约束力。一方面,制度要“实”,要有实用性,要结合我校的特点和实际,不贪大求全、不好高骛远、不提过高要求、不定不切实际目标。制度要有实效性,要简洁易懂,避免制度冗长,要注重激励和约束的结合,具有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制度要“硬”,要有严肃性,要追加违反制度的成本和代价,这样才能使制度真正硬起来。现实中出现的很多问题,成因很复杂,相关因素很多,需要综合治理,一项具体的制度单打独进效果很有限,制度需要相互衔接和配合。制度确立之后,就要辅之以必要的纪律和监督约束包括追责去保证,使违犯制度者必须受到惩罚。
三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制度是人由制定的,是由人来执行的。再好的制度,没有人去执行,就是一张废纸。在以往的工作中,也有领导抱怨学校制度太严,程序太多,不自由,不利于开展工作。今后,随着学校制度建设工作的提速,这样的声音可能还会再出现。对这样的言论,我们必须分析对待。孔子讲,“吾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哲学上也讲,“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我的理解,只有真正认识了制度,才谈得上遵守制度、按制度办事;只有真正按制度办事,才可使工作变得得心应手,变得“不逾矩”、变得自由顺畅,也才不会把遵守制度看作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制度、认识制度,树立对制度的敬畏意识,然后自觉自愿地去带头执行制度。
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是维护权力公共属性的本质需要,是让权力使用者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措施。作为教育管理工作者,我们都要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机关单位要带头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尤其要加强干部任用、职称评审、领导干部兼职兼薪、出国(出境)、财务管理、招生录取、学生就业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工作。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信息发布覆盖面,提高信息公开性、时效性,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四、不放松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工作
承担学校干部人事聘用、招生录取、财务管理、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后勤服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管理的窗口单位,承担着繁重的管理工作任务,在学校事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作用。但是,这些职能部门因其具有一定的审批权,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部位。我们必须丝毫不放松对这些部门的严格监督和管理。
一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有守土意识,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把这样重要的工作交给了你们,是对你们的信任,同样对你们寄予厚望。党委深知,你们身上肩负的担子很重,面对的压力更大。你们一定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一定要严格自律、守住底线;一定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工作。要坚持做到勇于创新,不踩红线;敢于负责,不违程序;灵活处置,不失原则;方便运行,不忘立范;全心服务,不离校情;专注自身,不悖大局。
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对干部严格要求是对干部的爱护,放任迁就是对干部的最大不信任和不爱护,感情无法实现约束,信任不能替代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该清楚这一点,我们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也必须清楚这一点。要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决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网开一面,甚至法外施恩。而是要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有病马上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高校师生民主意识、监督意识非常浓厚,如果发挥好师生的监督力量,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监督效果。学校去年聘请了12位民主党派负责人、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成员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是一个很好的举措。纪委监察处平时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给他们安排适当的监督任务。这样,既增加了监督力量,又扩大了知情权,是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
三是加大对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干部、管理人员在一个单位呆的时间长了,政策吃透了,流程搞清了,人面混熟了,不仅会产生惰性,而且会放松自我警惕和自我约束。这不是哪一个干部、管理人员素质高低的问题,而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规律。从学校近几年处理的信访举报来看,有些是没有很好地执行学校对干部轮岗、换岗的规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很多,但说到底还是党委对制度落实监督得不够。
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也专门做了强调。中央之所以强调这两个责任,是因为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还不够清晰、落实还不到位,特别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上,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自己在这方面认识也不十分到位。
什么是党委的主体责任?我理解,就是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紧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切实把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抓实抓好,做到谋划部署要知责、推动落实要尽责、出了问题要问责。一句话,就是必须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谁来管?当然是党委班子,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
如何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做了五个方面精辟的概括: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是党委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如果选人用人上风气不正,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一句空话。学校党委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一如既往地坚持公道公平公正选拔培养使用每一名干部。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这是党委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和天职。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损害群众利益就是损害党的执政根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纠。对于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反映的问题和利益诉求,包括举报和投诉,我们一定要及时查证澄清落实。对其中不实和带有人身攻击的,非实名的要讲清楚并在一定场合澄清,对这种行为提出批评;实名的要约谈当事人,讲清事实并提出批评。澄清事实,扶正祛邪,形成讲法治、讲程序、讲实事求是的良好氛围。我自己这几年接触到的投诉和举报,大多数人反映的问题基本上还是属实的,虽然程度有差异,但影子是真实的。我归纳一下,主要在干部作风、办事程序、资源配置、利益分配等方面。其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次公开征集投诉和举报的活动。我们管理学校,推进学校发展,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失误和不尽人意,我们工作的水平在各个环节也参差不齐,群众有怨气、意见、不平也是正常的,这说明大家是关心学校的,对学校是抱有希望的。韩愈在《送孟东野序》开篇就讲:“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其跃也,或激之,其趋也,或梗之;其沸也,或炙之。金石之无声,或击之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兴也有怀,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不平则鸣,说明我们工作有些地方没做好,需要改进;也说明我们的言路还有不畅通的地方,需要疏浚。古人讲:遇事虚怀观一是,与人和气察群言,对我们领导干部来说特别有针对性,是我们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真经。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党委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必须有自带紧箍咒的勇气,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该抓的坚决要抓、该管的一定要管。四是支持学校纪委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我们党要实现自我净化,既靠党员干部自觉,也靠纪委严格执纪,更靠党委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办案件。现在,一些同志担心查办案件会影响单位形象,往往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个别单位甚至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采取拖延的方法。回顾中央近年来通报的典型案例,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发生窝案、串案,拔出萝卜带出泥、班子成员连窝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主体不落实,管理没有章法,制度不健全或者缺失,党内监督严重缺位、形同虚设,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长期不作为,对一些案件查办不力。对这些惨痛教训,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要在实体性、程序性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建设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作风建设有成效,廉政建设更有成效。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学校常委班子做起,从处级干部做起,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带头摈弃特权思想,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问题,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全校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中央过去对领导干部有“一岗双责”的要求,今年又特别强调“一案双查”。今后凡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不制止、不报告、不查处,或者包庇袒护、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单位,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要严肃追究责任。就像习近平总书记讲的那样,“你在消极腐败面前当好人,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鱼和熊掌二者不可兼得。”
学校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一定要牢记肩负的神圣使命,当好党的肌体健康的卫士。要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练就火眼金睛,敢当现代“铁包公”,履行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等重要职责。要认真落实教育部要求,明确职责定位、创新方式方法,积极加强对学校党委和党委班子成员包括我本人的监督,及时向教育部和省纪委报告监督和查办案件的情况,紧紧依靠各单位党组织抓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干部肩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大职责,“打铁还需自身硬”,不仅自己不做违反法纪的事情,不做违反程序违反规矩的事情,还要对腐败和不正之风大声说不,切忌此一事严格执纪,彼一事又手下留情,一类问题多个标准,看人下菜,这会严重影响我们的公信力,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正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要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监督。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脚踏实地、奋发有为、埋头苦干,为建设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