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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检查 落实责任追究 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来源: 日期:2014-04-10点击: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张建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3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一会儿,甘晖同志还要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下面,我代表纪委,作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创新和机制完善为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抓手,务实工作,为学校转型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按照教育部党组和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个根本,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配合学校党委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加强对校内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纪委各项规定的宣传、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学校办公室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修订了《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纪委组织全校2800多名教职员工完成了会员卡、商业预付卡清退,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出了相关禁令或通知,狠刹不正之风,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善,教风校风整体好转。今年,学校“三公”经费较去年有明显下降,其中全校管理部门接待费开支下降了114.13万元,下降比例为21.85%。二是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动员、听取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纪委干部全程参与。参加了15个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动员会和民主生活会,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机关作风督察工作。2013年上半年配合机关党委等部门做好机关作风调研活动,查找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半年重点围绕建设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学习型机关目标,开展对机关各部门2013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的督查,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切实改进机关部门的工作作风。

(二)突出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2013年,学校纪委以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严把基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学术诚信等七个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措施。主要措施是:一是拓展监督的渠道。起草通过了《陕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并聘请了陕西师范大学第一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还与150多名新任处级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完善学校招投标工作机制。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合同审核流程》、《陕西师范大学招标文件审核流程》、《监察处参与监督事项流程》和《按照学校规定应该招标却因特殊原因未招标或单一货源采购审批流程》,严把项目立项、资金来源、招标文件编制、邀请投标企业、组织开标、中标企业公示、合同签订、实施采购、项目验收、付款等各个环节的程序监督。2013年共审核招标文件150份;工程与物资采购合同231份,涉及金额6.48亿元;对333项工程招标议标,物资、设备、图书资料采购和工程、设备验收事项进行了监督,较好的维护了学校的管理秩序和经济利益。三是加大对招生、尤其是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督力度。纪委采取多项举措,防范对特殊类型招生风险,对2013年本科生、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监督工作进行了三方面改进:第一由过去的局部监督改为全程参与监督。寒假期间学校纪委先后派人分赴12个省外考点参与美术类专业考试监督;对新闻与传播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相关专业单招考试的命题、评卷、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第二由过去单一校内评委改为校内、校外评委相结合。2013年,我们在音乐、播音、编导等专业考试中,从校外聘请了部分专家担任考试评委,优化了评委结构。第三由过去校内单一评分增加了省外盲评环节。2013年,我们尝试在舞蹈专业考试中,采取了全程录像,送到省外高水平大学请专家二次评分的办法,此做法在全国高校尚属首例,收到了较好效果。通过这些措施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平稳运行,实现了招生工作零投诉。四是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免疫功能”。2013年开展审计项目86项,其中财务审计项目11项,审计资金8亿,发现账务处理不当、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问题27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18条;工程结算审计74项,审计资金2.54亿,审减额1326万元,审减率5.22%;完成基建工程工程量清单、最高限制价编制审计1项,审计资金1.24亿五是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部门进行“制度体检”。召开了“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建章立制工作会议。组织专人对校内17个单位的976份制度进行审读,既检查业务工作制度,也检查单位内部自身建设制度,同时对制度的健全情况、时效性、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在学校二级单位管理工作中树立制度意识,努力营造学习制度、遵守制度、敬畏制度的良好氛围;进一步重视制度建设,促进制度的建立完善,增强制度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对制度的检查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三)做好信访核查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坚持有信必办、有案必查。学校积极发挥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信箱及校务信息平台的作用,多渠道获取信息。2013年,学校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和上级部门及校领导批转信件36件次,内容涉及招投标、干部选拔、干部作风、职称评定、住房分配、学术道德、考试违纪等七类问题。对待群众投诉和信访坚持做到:一是及时受理,做好调查。纪委及时对36件投诉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认定属实的10件,不属实的17件,基本属实但与事实有出入的6件,证据不足无法查证的1件,需进一步查证的2件。做到了“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二是把握政策,做好甄别。对于属实且构成违规违纪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对于基本属实但与主要事实出入较大的进行具体分析,对构成违规违纪的,责成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并予以更正,进一步规范管理;对于不属实的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消除影响;三是妥善处理,举一反三。36件投诉举报中,经纪委调查,认定构成违纪违规的问题5件,学校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1件,由相关部门拿出处理意见3件,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1件;纪委对有违规苗头的5位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谈话提醒。在查办案件工作的同时,纪委认真总结分析违纪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重视从学校管理方面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充分发挥了案件查办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以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廉政教育。2013年,协同组织部组织领导干部任前谈话13人次,述职述廉282人次,个人报告有关事项282人次;纪委书记同下级单位负责人谈话13人次,对3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诫勉谈话3人次,提醒谈话2人次,及时纠正了有关问题。在全校党员中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结合十八大新修订的党章的发布,在各分党委(党总支)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的基础上,纪委组织了以“严明党的纪律、带头遵守《党章》”为主题的知识测试活动。本次活动共有党员干部 526人参加,全校总体优秀率为72% 。通过党章学习和测试活动,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明显加强。纪委联合有关部门安排部署了2013年度“廉洁文化月”活动。今年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月的主题是“尊廉崇洁”,构建廉洁文化教育大宣教格局,以“服务中心、统筹协调、以人为本、注重宣教、继承创新、与时俱进、突出实效”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廉荣贪耻”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坚决反对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反腐倡廉理论征文活动。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研究,纪委在师生中开展了反腐倡廉理论征文活动。本次征文共收到了师生论文40余篇,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召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现场会。纪委组织学校机关部分科级及以上50多名干部参加警示教育活动。聘请陕西省教育纪工委领导为处级干部做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报告会。针对学校今年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了几起典型案例,在校级班子中进行了通报。

2013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与学校党委、行政的高度重视是离不开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使得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顺利的推进。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认真开展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志们,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有些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不能很好的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导致本单位大问题不出,小问题不断;有些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很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涉及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按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研究讨论,导致决策失误;也有的班子成员以集体名义为由推卸应承担的责任;有些单位负责人宗旨意识淡薄,摆不清公私关系,缺乏公私观念,作风漂浮,存在好人主义的庸俗风气,拉拉扯扯,搞小圈子,有的工作热情不高,动力不足,工作不作为,缺乏担当精神,给本单位和学校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有些单位负责人不能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利用公款支付个人餐饮和其他消费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单位负责人为了本部门小团体的利益,违反财经纪律,巧立名目,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有所抬头;有些单位负责人不能严以律己,在基建修缮、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及他人牟取不当利益;有的单位负责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存在着不愿被监督,害怕被监督的思想,一些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仍然存在着监管死角,还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有些教师师德不高、师风不正,有的套用假书号出版专著获取名利,有的利用评委、导师身份在招生考试中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有的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为己用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学校改革发展,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推进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正风肃纪,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纪律、优化作风,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正风肃纪。一是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维护党的纪律摆在首位,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加强对“四风”纠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健全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强对学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同机关党委和相关部门,围绕学校2014年工作部署,强化对机关职能部门和中层领导干部推动学校重点工作的效能监察,重点加强由牵头部门负有主体责任承担的大学章程建设、岗位分级聘用及人事分流制度调整等10项工作的督办,确保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对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特别要抓好廉政风险较高的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基建、后勤、产业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我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完善体制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我们面临的反腐败的形势,深刻领会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完善责任分解,落实责任追究,提高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的体制机制建设。关于制度建设我在这里要多说几句。这几年学校始终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建立具有我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点工作来抓,这既是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的工作要求,也是学校和各基层单位、部门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作为制度按类别分有三类,一类是由各业务部门代表学校执行保工作运行的制度,一类是加强单位部门保内部管理运行的制度,一类是由院校部处执行保工作纠错的制度。全校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对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排查和清理,并要尽快理顺内部各种工作关系,同时,根据单位和部门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与岗位工作流程和相关的工作制度,从而在管理工作中尽可能消除制度盲区,努力做到哪里有职权的运行,哪里就有制度监督。对于制度的判定要体现一是实际管用,二是便于操作,三是合理合法,四是服务发展,五是有利纠错。严格按制度办事,这是依法治校的内在要求。要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制度和文化氛围,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和宣传解释,强化规则意识、守法意识,使全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自觉养成依法从政、依法从教、按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不能搞双重标准,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对自己不利的就拒绝,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置若罔闻;不能搞投机取巧,想法设法规避制度、钻制度的空子打擦边球;也不能认为法不责众而心存侥幸,置制度于不顾。每个人对法律法规都要有敬畏之心。

不按制度办事,就会出问题。在这里我仅举几例做一证明:比如:2012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驻教育部监察局通报了六所部属高校“小金库”问题查处情况,在六所高校严肃处理了有关责任人员60多人。

在有些问题上,如果不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仅会影响个人,而且会对学校声誉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2013年中央电视台、教育部网站等媒体曾就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泄题查处情况进行过通报,中南大学潇湘三医院技师欧某某、人事处聘用人员段某某参与了此次泄题案件,而且接近泄题的源头,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有关这一事件的新闻被网易、新浪、搜狐等各大媒体挂在首页,引起了广泛关注。在中南大学的中南家园吧上也成了该校师生热议的话题,其中主体贴上说:大事不妙,我校被教育部点名批评,涉及2012考验泄题丢人呀!泄题源头在湖南。中南大学多名人员参与其中,真是悲剧!还有学生的帖子说:本来学校今年的发展有着大好形势,结果没想到啊,全中国最关注的2012年考研泄题事件竟然有我们学校人员参与!绝对是给学校抹黑了啊!丢中南的脸啊!对学校声誉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身为中南的学生,我真是深感痛心啊!这样的言论在网上还有很多,由此也可以看出此事对中南大学的声誉影响很大。

还有,在有些问题上,如果不严格按照制度办事,不仅会影响个人和学校的声誉,还要接受政府层面的惩处。财政部驻京专员办曾对中国矿业大学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行政综合监管检查,检查结束后,上级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学校做了通报,并先后向学校及有关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监督案件移送通知书》、《监察建议书》,并派专人来校督办。这次检查在中国矿业大学职工、干部和教师中引起较大震动,这种震动积极的方面是主要的,它为大家敲响了警钟,促使大家正视和思考学校存在的问题。

上述问题中有些并未发生在我校,但对我们很有警示意义。从我们学校来看,在工程招标、特殊类型招生、财务制度执行、学术道德遵守、干部作风养成、严格遵纪守法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得到了查处和纠正,但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单位和个人存在无章可循,有章不依,违章不纠,立章不及和规章边界不清的问题,我们应该引以为戒,加强防范。为此,2014年制度建设主要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强化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认真总结我校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密切结合教育规划纲要和学校特点,研究制定《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反腐倡廉建设2014-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协同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学校各个层面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陕西师范大学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评价标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都要对具体承担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而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制定《陕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举报流程,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制度”,对信访举报和违纪违规查处结果进行通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通过处理信访、查办案件,总结教训,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信访举报的渠道是是畅通的,非常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监督,但对所反映的问题必须重证据,要对反映问题的内容负责,对一些歪曲事实、张冠李戴、捕风捉影、无中生有、不负责任的甚至是泄私愤的做饭要予以反对制止,建立起既有约束激励,又有教育惩处,既能广开言路,又能遵规守秩,自由与纪律相统一的校园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完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结合人、财、物等部门工作特点,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与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增进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工作衔接;健全与基建、国有资产、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资产经营、招生等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探索与地方法检部门的联系机制,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执纪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重视和研究制定《陕西师范大学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集体决策程序,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开展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工作。二是深入推进阳光治校。通过学校媒体、教代会、党代会、公文发布等形式加强对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执行情况的监督,重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在学校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校总体发展思路、事业发展规划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党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职责情况;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修改和废止情况;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及其实施情况;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政策法律依据与结果;基建工程、维修工程和大宗物资、大型设备购买的招投标情况;学校招生、就业、收费制度与执行情况;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问题进行信息公开,明确阳光治校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不断拓展创新“阳光治校”的形式和内容,增加工作透明度、公正性,推进“阳光治校”深入开展。三是加强行风的建设。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治理,加强对教师从业行为的监管,加强学风监管和学术诚信建设,完善学术不端行为处罚办法,净化学术环境;进一步完善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监管措施;开展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健全和落实科研经费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和责任追究制度;开展招投标管理工作专项治理,进一步理顺二级单位所属修缮队、工程队等单位的管理体制,同时对其无相应资质参与校内招投标的情况设置具体的准入条件,维护招投标工作秩序,推动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加大财务公开力度,针对 “小金库”出现反复的情况,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建立健全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学校干部任用、职称评审、“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四是要树立正确对待监督和接受正确监督的意识。随着国家教育综合化改革深化和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对高校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应地加大,这是顺理成章的。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是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一方面,查出问题要追究责任,另一方面,检查结果要与中央财政拨款挂钩。在财政部制定的高校财务巡视制度中就有明确规定:巡视工作反映的情况,将作为中央财政安排财政拨款的重要参考依据。这些都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学校整体而言,看问题做事情,都要顺势而为,不要逆势而动。在接受监督的问题上,管理人员必须表现出一种高度的文化自觉,做到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单位负责人不能简单地把监督看成是与自己或所在部门过不去,要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职权,所谓习惯成自然,其前提就是要有一种文化自觉。

(四)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有腐必惩

群众来信来访是广大师生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也是纪委获得案件线索的重要渠道。要认真做好各类信访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从首接负责、分类归口、限时办结、保守机密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一是要及时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具有经营性质、行业特点领域违反党纪政纪以及损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查处,加强监督和防范。二是要严格办案工作程序。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严明办案纪律,加强案件审理和案件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查办案件。三是要坚持抓早抓小,做好预防腐败工作。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强化教育管理,促进廉洁自律

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学校发展负责,对干部前途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一要强化对中层管理干部的监督。要做好对中层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二要积极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在各级管理人员中开展岗位教育,着重抓好岗位日常教育、岗位任职教育、岗位示范教育、岗位警示教育、岗位风险教育、岗位提醒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使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防范意识,增强抵御风险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免疫力。三要全面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课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校园网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通过丰富的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全面推进廉政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

(六)强化审计力量,加强审计监督

审计工作在促进学校管理、规范校内经济秩序、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不断强化审计力量,提高审计效率,不断完善落实审计结果、启动责任追究、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效益的完整链条,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纠错”和“免疫系统”功能。一是做好预算审计工作。对学校2013年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促进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收入预算的合理性和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促进依法依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的和学校“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健全学校科研经费和“三公”经费使用的规定及执行细则。三是做好绩效审计工作。与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密切合作,对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绩效进行审计。重点分析在项目组织与资金使用、分配、监管及绩效评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四是做好工程审计工作。重点完成长安校区国际商学院、学生活动中心等基建工程的结算审计工作;全力保证学校“国库集中支付”等工程项目结算的早日完结;积极探索基建、修缮工程的全过程审计,缩短工程结算审计周期;根据学校会议精神,配合基建处完成研究生公寓楼等基建工程的“销号转固”工作。五是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完成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科学决策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完善职能定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坚定理想信念,加强自身建设,带头纠正“四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

党章明确规定,纪委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中心任务,聚焦主业,尽职尽责。一要厘清工作职责。分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督对象的具体工作。改变过去工作战线长、头绪多的状况,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二要搞好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推进工作落实。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了解、及时核查、及时制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三是要敢于严肃执纪。要认识到严肃执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所在,不敢懈怠也不能懈怠,必须公正无私,严肃执纪。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坚决维护法纪法规的权威,用严格的纪律维护立德树人的净土。

(二)转方式,促进工作创新

要把握好工作规律,创新思想观念,改进方式方法,科学有效的搞好执纪监督。一要解放思想。善于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更新陈旧观念,跳出传统模式,坚持以发现腐败和查处腐败问题为主,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创新方式方法。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网络、电子等科技手段提高查办案件的效率和水平,强化执纪监督,推进纪检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三是突出工作实效。要从监督对象的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转变到强化对监管者的监督上来,突出监管实效。

(三)转作风,加强队伍建设。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成效,就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工作水平。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纪检监察审计队伍。要重视发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二级单位纪检委员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促进工作交流,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纪检委员的履职能力,发挥其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同志们,深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以切实的行动、有效的措施、扎实的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