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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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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海南职业技术学院违规招生事件的通报

来源: 日期:2017-06-12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考试院(中心、局)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有关媒体报道了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及时解决2012级“进修生”学籍问题,引起社会关注。经海南省教育厅调查,2011至2013年,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通过二级院系及其相关合作企业工作人员,在没有经过省招办录取程序的情况下招生二千多名学生以“进修生”名义入校跟班学习,并承诺学生可以通过参加第二年普通高考或成人高考等形式取得学籍。此事件是一起典型的高校委托个人和社会机构通过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入学的违规招生案件,违反了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十严禁”工作要求,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海南省教育厅在核查学校违规招生事实后,全省通报学校违规招生行为,责成学校作出书面检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整顿。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免去学校党委书记职务,建议学校董事会延长代理校长的任职考察期(一年),调整分管招生副校长工作岗位及相应职务,对共同承担决策失误领导责任的两名副校长寄予校内通报批评。责成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违规宣传的工作人员作出辞退或调离岗位处理。

为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教育部对海南省教育厅提出如下要求:

一、2015年—2017年,适度调减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年度招生计划。

二、2015年—2017年,暂停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考试招生改革试点。

三、指导并协助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做好后续工作。要求学校摸清每一位在校“进修生”的实际情况,制度“一对一”的具体解决办法,做好对“进修生”及家长的解释和引导工作,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

四、加强对省域内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高校招生责任追究办法。凡是发现制度不健全或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高校,一律责令限期整改,严肃问责;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倒查追责。

高校招生涉及到千万考生和家庭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于破坏招生秩序、进行虚假招生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部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各地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强化考试招生组织领导,加强人员管理,严守国家法律,严肃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报转发至属地高校。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