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政职能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明纪律作风,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严守纪律规矩 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作为学校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切实将“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要求落实在岗位上、体现在工作中,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深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形成廉荣贪耻的校园氛围,以过硬作风为学校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以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参加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
三、时间安排
2022年9月
四、教育学习内容
(一)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政职能部门要突出纪律教育主题,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委(党支部)扩大会等形式,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重点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及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部署等内容开展学习,引导领导班子成员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勇于担当作为。
(二)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政职能部门通过阅看《陕西省被查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忏悔录》、观看《金融反腐正风纪》等警示教育片的方式,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同类事”教育“同类人”,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上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切实筑牢思想“红线”,守住行动“底线”,推动廉政勤政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以案明纪、以案促改、正风肃纪的效果。
(三)组织一次廉洁文化书法作品展活动。学校纪委将联合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书法作品展活动,通过活动褒扬“勤政、为民、务实、清廉”的高尚情操,营造“崇廉、尚廉、赞廉、倡廉”的廉政文化氛围,推动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的改革发展良好局面。切实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等各环节,让反腐倡廉的价值观念得到全方位宣传、多角度渗透、深层次传播,进一步推动廉洁文化与校园文化的深度融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向上向善的育人环境。
(四)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政职能部门以党支部为单位及时召开以“严守纪律规矩、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结合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警示教育活动的收获,结合岗位职责和履职尽责等个人实际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对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仔细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就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进一步纠作风、改作风、转作风,锻造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和作风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五、有关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扛牢两个责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政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作为重要任务,聚焦重点学习教育内容,周密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各项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二级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全程参加(列席)有关集体学习活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全力保障教育学习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融合。要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切实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廉洁陕西建设的意见》、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及深化巡视整改暨教育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同学校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纪律教育实际成效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效运转。
(三)精心组织谋划,增强教育实效。要坚持效果导向,保证活动质量,力求出亮点出经验,确保教育学习内容扎实到位。要拓展教育载体,充分依托新媒体技术,丰富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创新教育方式,深入挖掘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特点,科学设置学习内容,分类分层开展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教育,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说服力。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党政职能部门要认真完成教育学习内容,并于10月8日前报送开展情况,教育学习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可随时报送。本次纪律教育学习所需学习资料请于9月9日前领取。
联系人:马骕骦 联系电话:85310302
邮 箱:jiwsh@snnu.edu.cn
地 点:纪委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201-1室)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