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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9-12-23点击: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处、室:

为进一步巩固去年开展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集中整治成果,净化党风政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按照陕西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期间在全校开展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问题

此次专项整治在全校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工中开展,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主要整治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

(二)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

(四)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

(五)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二、整治措施

(一)强化动员教育。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亲自动员、亲自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工开展纪律教育。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组织学习。

2.学习、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领取专题片时间另行通知),交流体会、汲取教训,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请各单位于2020年2月20日前组织观看,并对观看人次进行统计上报。

(二)开展自查自纠。组织领导干部对照去年集中整治以来兑现决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情况,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时,将持续整治、兑现承诺情况作为必述重要内容予以报告,接受评议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见附件)。

利用“三会一课”,组织领导干部再次对组织作出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专项检查。对校内单位2016年以来在校内外购买发放购物券(卡)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强化高压震慑,坚决杜绝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工作人员赠送购物券(卡)的现象,以查促改,以改促建。

(四)加强日常监督。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提醒、情况说明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教职工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严格、有效监督,巩固提升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鼓励主动上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在公开场合向本单位党员干部重申“因各种原因未能当场拒收和及时退还的礼金,可向所在地区(单位)纪委(纪检组)上缴,对主动上缴的,根据问题性质和发生时间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和减轻处理”的规定,并加大对上述规定的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知晓度。违规收送的礼金要如数上缴至学校纪委(长安校区校务楼603室)。

(六)严肃查处问题。学校纪委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收送礼金和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的问题线索,优先受理核查,坚持“收送一起查”,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对不主动上缴、拒不纠正的,从严查处、点名通报曝光、严肃问责。

三、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强化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把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要求,增强抓好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切实巩固去年开展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集中整治成果。

2.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此次深化整治工作,主动把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具体到人,从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务求实效,并及时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3.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学校通过受理群众举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的,将严肃问责。

四、报送时间和报送地点

各单位请于2020年2月19日前将《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附件)以及本单位深化整治工作总结(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校级领导干部填写《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附件),由学校党委办公室负责统一报送。

联系人:郭彦雯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电话:029-85310682;029-85310302

附件:陕西师范大学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