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纪委决定于2013年12月18日(星期三)在陕西省司法厅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机关各部处科级及以上干部,名单附后(凡参加过第一批、第二批警示教育现场会的干部不再参加本次现场会)。
二、 乘车安排
1、长安校区参会人员请于12月18日下午1点30分在校务楼前统一乘车参加会议;
2、雁塔校区参会人员请于12月18日下午2点在雁塔校区西停车场统一乘车参加会议。
三、几点要求
1.各相关单位参会人员请提前安排好业务工作,保证按时参会。
2.确有重要公务不能参加警示教育现场会的人员,请于12月18日上午10点前与纪委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邱远航 电话:85310302
参会人员名单:
处级:(27人)
郑海荣、郭建中、徐 峰、杜叶婷、马晓云、辛省平、聂保清
孙 伟、罗永辉、闫文浩、芮国星、雒朝梁、杜炳志、石洛祥
宋传东、闫文杰、祁占勇、陈新兵、张卫兵、梁高全、范玮熠
吕 逸、韩旭辉、韩彬梨、姚若侠、张小东、李国华。
科级:(41人)
杨孝峰、张艳兵、王一喆、陈光栋、邱远航、许晓波、毛志宏、
刘 芳(宣传部)、魏 强、徐 晨、罗卫涛、刘 芳(学工部)
张 炜、任 平、杜祥云、雷 伟、鲜 路、王文博、辛向仁
衡旭辉、李胜振、张 昊、梁 莹、董维权、王彩红、史红庆
王 斐、任 涛、李 玮、尚 鹏、李 娟、武小龙、高 霏
翟卫伟、武少勃、任斌杰、胡智勇、屈新运、宋世宏、陈 斐、
朱卫强
中共陕西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