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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1-04-02点击:

校内各单位: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树立绿色、文明、安全、节俭的祭祀新风,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现就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树立新风正气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尚,远离封建迷信,杜绝铺张浪费,树立新风正气。

二、严守纪律要求,崇尚廉洁过节

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做到七个“严禁”,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名,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安排春游、踏青、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

4.严禁用公款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5.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搞隐秘聚会,违规吃喝宴请;

6.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购买发放购物卡(券),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7.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三、加强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提醒,把纪律规矩挺在前,善抓善管、敢抓敢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学校纪委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生在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严查快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682;029-8531030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