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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设计,严格监督,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 日期:2011-04-18点击:

现今,艺考热伴随着舞弊现象的多发,作为师范类院校,我校几乎涉及了所有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任务艰巨。为了有效避免发生舞弊现象,学校监察处同招办一起多次召开协调会议,制订了一套经验证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办法,确保了考试安全、有序、规范、公平进行,广大考生反映良好。

我校今年艺术类共9个专业(方向),26场考试,其中校内12场,校外14场,共计16425人参加考试。主要管理与监督工作如下:

1、严格制定招生考试流程,认真组织学习工作纪律。监察处同招生办一起为每场考试都制定了考试安排和招生人员工作纪律,并组织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分批学习。

2、多管齐下确保试题保密性和考试的公平性。今年,所有试卷的命题均采用“内外结合,组合命题”的方式,召集多名专家根据模块进行命题,最后将数套试题合成多套考试用题,考试前一天由监察处工作人员抽取印制。考试笔试环节均有备份试卷,以备漏题时使用;由于面试分时段考试的特殊性,面试试题如音乐类复试考场练耳试题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试题,每单元更换一次,防止因考试时间差影响考试公平。

3、严格审查评委资格,合理配置评委结构。艺术类各专业的评委均须符合以下条件:讲师以上职称,业务能力强,专业具有代表性;责任心强,遵守纪律,人品正直;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在以往艺术类考试中没有任何违纪行为。为了更全面地考察考生,力求评分的公平性,减弱单个评委在打分过程中的权重,消除由于专业背景而造成的评分的偶然性,凡是涉及主观性评分的考场评委数量均不少于5名,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复试环节每考场6名评委,音乐类初试每考场6名,复试每考场7名(其中一名为外聘评委)。

在配置评委结构时,我们充分考虑到各专业的特殊性,为不同的专业分别定制了评委结构,如音乐舞蹈类:音乐类三个专业(方向)初复试不再更换评委,以缩小评委范围,减少干扰,在每场考试开考前进行重新分组,并在复试环节增设一名专业方向具有代表性的外校专家。评委组成员分别代表一个专业小方向,如音乐表演器乐考场,评委分别来自钢琴、小提琴、长笛、二胡、打击乐和单簧管等专业方向。美术类专业:阅卷评委划分素描阅卷组和色彩阅卷组,固定评委用笔颜色,打分责任落实到人。

4、科学制定统分原则,设定复议程序。我校艺术类专业继续按照“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取平均分”的统分原则;如去掉最低分和最高分后的有效分数分值相差15分,将由统分人员提出对考生成绩进行复议,评委在观看录像后重新打分。科学的统分原则和严格的复议程序避免了评委的主观性因素,对评委的打分起到了监督作用。

5、把握细节,兼顾一般与特殊,严防舞弊行为。

对所有专业招生考试的统一规定有:所有考生抽临时考生号和考场号进入考场;开考后更换考场号;复试中涉及主观性打分环节做到全程录像;放置手机信号屏蔽仪;规定评委统一休息时间,非休息时间不得随意走动,休息时不允许串考场。

针对不同的专业或考试的不同阶段采取了以下措施: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评委经过抽签组合考场;音乐舞蹈类专业面试:评委座位之间设置隔板、现场亮分;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笔试考试随机调换监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