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5月26日下午,陕西师范大学清理“小金库”暨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专项工作会议在崇鋈楼召开。我校党委副书记武国玲、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渭淮、机关各部处主要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各学院(教学部)主管财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各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全校所有审计、财会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校长张建祥主持。
武国玲副书记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财务处处长但峰宣读了《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人事处处长马进福宣读了《陕西师范大学关于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等工作的意见》。
张渭淮副书记通报了教育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视频会议有关精神,结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对我校近几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做了总结评价。张书记介绍了“小金库”的概念、《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和我校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两个特点:一是按照中央要求设立了举报平台,二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湖北和浙江等高校的典型案例,张书记指出,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财经纪律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干部、防止干部出问题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清“小金库”的危害,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从反腐倡廉的高度认识此次治理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完善纠戒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关于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专项工作,张书记首先介绍了教职工校外兼职的种类和规范管理的重点、难点,并强调指出,开展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工作是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促进队伍建设,实现创建高水平大学的必要保障,也是我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前期重要准备工作。最后,张书记在总结我校2008年开展的两个专项资金绩效审计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工作。
张建祥副校长对这次会议做了总结,明确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开展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在介绍了教职工校外兼职的产生背景后,张校长对教育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并从教职工从事禁止性校外兼职的不利影响阐述了开展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张校长强调指出,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的要求,明确规范教职工校外兼职专项工作的政策性和时效性,加强领导,合理组织,严明纪律,认真、细致、高效地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
资料:“小金库”是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有,未在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列收列支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种资金。包括以下种类: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等。
